中新網濟南10月17日電 (黃品璇)山東省日前發佈《山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宋軍繼17日表示,在推進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山東省本地城鎮化特色突出,山東將進一步發揮縣(市)就地就近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重要作用,促進縣域本地城鎮化。
  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山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宋軍繼介紹說,《規劃》提出,到2020年,山東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2%左右,努力實現7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1000萬左右城中村居民市民化。
  對於近年來山東省城鎮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宋軍繼表示,山東省城鎮化率從2005年的45%提升到2013年的53.75%,年均提高1.09個百分點,戶籍城鎮化率達到42.97%;該省90%的縣市區通達高速公路,城鎮人均住房、道路、公園綠地面積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山東省本地城鎮化特色突出。全省流動人口約1370萬,85%在省內流動,48%在縣內流動,縣(市)城區成為全省城鎮化的主要空間載體。”宋軍繼說。
  對此,宋軍繼解釋說,與廣東、江蘇、浙江等省的人口輸入型城鎮化和四川、河南等省的人口輸出型城鎮化不同,山東城鎮化發展呈現出典型的本地城鎮化、縣域城鎮化特征。
  “從省內人口流動情況看,山東全省1370萬流動人口,85%在本省內流動(為全國平均水平的2.6倍),48%在本縣內流動。流動人口中配偶或子女的隨遷比例為17%左右,明顯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宋軍繼說,從省外流入人口看,山東省外流入人口為211萬,遠低於廣東、浙江、江蘇等沿海省份;城鎮人口省外戶籍占3.8%,低於廣東、江蘇、浙江等省份。
  對於未來山東省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路徑和主要措施,宋軍繼表示,山東將突出“促進縣域本地城鎮化、推進城鎮生態文明建設、加強城市文化建設”三個特色,深化“人、地、錢、房和行政區劃”五項改革。
  宋軍繼說,下一步,山東省將通過做大做強中心城市、著力突破縣城、加快發展小城鎮和農村新型社區等措施,推進本地城鎮化。
  對於公眾關心的戶籍制度改革問題,宋軍繼表示,山東將實施差異化的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每年實現100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居住證制度是農業轉移人口依法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權益保障的重要載體,也是戶籍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山東省公安廳副巡視員劉福宏表示,山東將繼續深化實施居住證制度,不斷拓寬居住證的應用領域和使用範圍,切實保障居住證持證人在居住地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公共文化、證照辦理等權利,推動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鎮,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完)  (原標題:山東推進城鎮化 每年實現100萬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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